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衢州学院信息公开网的网址为:https://xxgk.qzc.edu.cn/。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衢州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提高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相关信息,促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公开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衢州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压实学校各部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通过细化公开事项、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职责到岗、任务到人,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有效运行。
(二)加强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学校不断加强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并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公布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一是有效利用传统媒介,通过各类会议、校报、年鉴、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及时发布;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微”平台建设,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与现代传播途径相结合,充分发挥学校官方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实现对传统媒介的有效补充;三是充分发挥校领导接待日”、“领导信箱”、“师生座谈会”等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回应师生关切,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四是加强各部门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公开网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信息审查,强化管理监督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严格区分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在切实保障师生知情权的同时,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公开、发布不实信息的通知提醒、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学校通官方网站、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和省市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各类信息,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897条。同时,学校也积极通过各类官方载体及时主动公开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其中刊发校报14期,编辑制作发布微信公众号262篇,总阅读86.8万人次,发布微博366条,总阅读206.4万人次,阅读量持续提升,学校关注度和影响力持续增强。学校设专人负责领导信箱的查看、处理和督办工作,本学年累计处理答复领导信箱相关问题86件,及时回应了师生和社会的关切。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
(1)做好招生宣传信息公开。学校聚焦招生宣传组织化水平提升,组织招生宣传团队成员开展专题培训。多渠道开展招生宣传,安排招生季系列微信推送共计72期,发放招生简章、招生海报和招生文创产品共计25000份,拍摄录制《有礼衢院•院长谈专业》《学长学姐说大学》《校园三餐》等招生宣传视频,浏览量累计突破42.6万次,参与线上直播宣讲和访谈节目录制共计21场次,完成考生及家长来电咨询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招生咨询群等线上答疑7800余条。各学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共计109人次奔赴10个省份参加招生咨询会66场,借助“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高考志愿填报公益咨询会等契机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以优质周到的服务赢得考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2)做好招生制度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政策,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官方网站、学校官网、招生网站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进程及录取结果查询等信息,实现了招生信息全过程公开。本年度招生期间,学校设有5部全时段接听的咨询电话,并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QQ群、网络直播间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
(3)做好“清廉招生”信息公开。今年学校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清廉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各招生省份的政策规定,认真把握新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则,制定周密的招生章程、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招生考试平稳有序运行。学校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生转入考核等特殊类型选拔均实现安全规范有序平稳的目标要求,普通高考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继续保持零差错、零投诉,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严格规范。2024年,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共录取新生3085人。其中,在浙江省录取2157人,包括本科1071人,高职40人,专升本885人,中本一体化40人,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121人;在省外录取928人,均为本科。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
(1)做好财务工作信息公开。在双代会上对当年预算安排情况和上年决算情况进行通报,并依法依规在衢州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同步公开《衢州学院2023年部门决算》和《衢州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收费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计财处网站分别设置收费公示模块,及时公示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9月-2024年8月更新公开收费信息6批次、专项债存续期信息1项。着力推进财务数字化建设,智能报销系统和全面预算系统已顺利运行,采购管理系统已部署落实到位,提高了财务流程可视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财务信息共享。
(2)做好招投标工作信息公开。建立分层分类的采购管理运行机制,在充分利用政采云采购平台的基础上,引入采购管理平台,确保全流程采购管理。持续做好采购与招标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公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衢州财政局网站、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衢州学院招标采购网以及学校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分散采购信息公示161条,实现学校采购与招投标信息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信息21条,对学校实施阳光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3.组织人事信息公开
(1)做好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浙江省高校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免程序,干部任职公示、干部任免文件及时发布在校内办公系统和组织部网站,接受广大师生和纪检监察等的监督。2023年9月-2024年8月,累计提任中层干部26名(中层正职13名,中层副职13名),平级交流中层干部23名(中层正职5名,中层副职18名),14名中层干部和9名科级干部被免除现职,完成23名干部的任职试用期满考核。
(2)做好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官方网站、人事处网站、信息公开网、信息门户系统等渠道,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人事管理的各类常规工作信息,以及岗位设置与聘用、人才招聘、人事调配、职称评审、目标管理、薪酬管理等重要工作信息。本学年,出台了《内部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衢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衢州学院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实施办法》《衢州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时在校内外相应网站进行公布。
4.科研信息公开
(1)做好各类拟推荐申报信息公开。本学年,对拟推荐申报中国商业联合会科技创新奖、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发明协发明创业奖成果奖、中国发明协发明创新奖、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202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推荐的项目或人选进行了推荐公示。
(2)做好成果转化奖励信息公开。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公示程序,本学年,共公开24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奖励公示。
5.党务信息公开
(1)做好宣传思想建设信息公开。根据《衢州院媒体信息发布规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衢州学院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三审三校”程序,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学校出台的相关文件、相关新闻动态经审核后及时发布在学校官网、宣传部网站、学校内网等栏目。2023年9月-2024年8月,共出台8份相关文件,发布969条新闻,其中在省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发布114条新闻,累计访问量达140万余次。
(2)做好组织建设信息公开。本学年,在校内公开发布二级党组织换届相关文件3个、党员发展文件2个、党校党员教育培训相关文件1个,两优一先表彰文件1个,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制度文件1个,每月发布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共计12期;涉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党费公示划拨等内容的文件及时在党内进行公开。
(3)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公开。通过“清廉衢院”网站、学校内网、线下发文等形式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巡察工作、纪委自身建设、党员违纪处分、上级精神要求等信息共54条,其中通过“清廉衢院”网站公开工作动态5条、巡察公告1条,转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廉政要问8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条;通过学校内网发布新闻14条、校内通知2条、公示公告2条、文件7条;通过其他形式公开文件14件。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有关收取或减免费用等信息的情况。
(三)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工作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随着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公众、全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认同感较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理解、支持和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新时代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的计划性不充分,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阶段,学校将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谋划,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性和规范性。针对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聚焦重点,提前谋划部署,合理安排时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不断改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二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引导,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学校各项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地开展。
衢州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