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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衢州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浏览:507次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3日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衢州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申报范围

1.针对教育对象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开展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实验实习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以及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等方面的成果。

2.坚持教书育人,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3.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治理教学环境,加强学风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4.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有进一步的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二、教学成果申报的基本要求

1.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已经申报过校教学成果奖并获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2.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

3.申报成果须填写《衢州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并将文字总结材料(一般不超过5000字)及相关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连同申报表一并上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拟评选一等奖56项,二等奖910项 。

2.学校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最终成果,认真总结、加强整合,组织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并于3月6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龚文芳,电子稿发钉钉。电话:8026540。

 

附件: 1.衢州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衢州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