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校党委召开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委书记胡建新主持会议。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各学院院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育集团(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讨论了我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面清单(试行)、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标准和“清廉校园”建设“十大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方正则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他指出,要继续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以建设“清廉校园”为目标,将“第一种形态”运用常态化,努力营造和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一是要抓好省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及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好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化对清廉浙江建设目标、内涵、要求、任务的理解和把握;组织好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二是要对标清廉浙江、清廉教育要求,全面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十大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仔细把握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清廉建设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责任人等要求,要把具体的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绘制专项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其他部门单位要积极有为,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各专项工作,切实体现出各部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协同意识。三是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压实“两个责任”。要结合省纪委“八大行动”要求,继续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利运行,深入实施立项监督,坚决防止违规破纪行为发生。
胡建新对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以组织学习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四个意识”是具体的,“两个维护”是“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深入掌握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广泛组织学习,把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以及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各党总(直)支、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贯彻落实,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以落实“五单一书一考核”机制为着力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面清单画出了红线,为我校各级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指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准确把握,做到照单履职,真正知晓要做什么、不能什么。三是要以“十大专项”为切入点,着力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十大专项工作是清廉校园建设的具体化,是对各个部门单位尤其是对牵头部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重要检验,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谋划实施方案,涉及许多学院、部门的要主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
会议还对配合做好省审计组对我校开展的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其他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文/曾闽 摄/吴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