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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1082次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衢州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和衢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教学水平、推进协同创新等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招生、财务、科研、组织、人事、设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造各种条件让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了解学校各方面工作情况,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一)优化信息公开渠道

以学校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为主要框架,构建“学校+部门(单位)”两级信息公开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构建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目前已形成以“衢州学院”官方微信为主,各学院、部门(单位)官方微信为支撑的微信群。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校报等信息公开渠道,使公开形式更为多样化,公开效果更为明显。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落实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信息员,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确保责任到人。信息员由专人担任,主要负责本部门公开信息的上传、统计和台帐管理等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协同协作机制,充分调动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纪检室、“两代会”及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主动听取意见建议。设立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定期开展校领导听课、走访调研和“校领导接待日”活动,最大限度地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根据学校《关于全面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现有规章制度开展全面清理,认真分析总结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全力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其中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计财处等部门还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并向全校公开。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制度宣讲工作,并将其纳入部门年度计划,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晓率和熟知度。财务、人事、基建、招投标、招生等重点领域工作情况,学校都按照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以各种方式面向全校或社会公开通报。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都是在经多方面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与建议后制定或修改的。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学校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事项,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方式和流程,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16-2017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部门网站等公开各类文件、通知等1500余条,通过校网主页、报纸、电视台等发布新闻报道537条,推送官方微信257条,编印《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导刊(学而)》9期、《衢州学院校报》17期。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导航栏设立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信息公开报告等,网站包含学校概况、干部党建、人事师资、财务管理、招标信息、招生信息、科研项目、继续教育等内容,网址为:http://www.qzc.edu.cn/xxgk/

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做到招生工作“十公开”和“26个不得”。通过招生信息网、学生处官方微信、举办校园开放日暨招生咨询会系列活动、媒体宣传报道、举办高考志愿填报公益讲座等多种方式向校内外公开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历年各批次录取分数线等。通过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2017级新生咨询QQ群、网上问答、微信在线咨询等多种方式,服务招生工作。纪检室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通过重点领域立项监督、重要事项报备等方式对学校“三位一体”招生、招三升四考核及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学年,未收到有关招生违纪违规问题的投诉举报。

2017年是浙江省新高考改革的落地之年,为应对高考招生改革,学校制定了《衢州学院推进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着力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形成了全校联动、全员参与、全媒体宣传的招生宣传工作格局。对招生宣传工作实行学院分片包干制,以各学院为主体,采取“教授专家+学工人员”的组合模式,共赴全省各地市及部分外省(区)开展现场咨询61场次,共深入优质生源中学举办现场宣讲及交流会29场次,累计分发《教授说专业》《2017衢州学院招生简章》等各类招生宣传资料3.05万份。此外学校还倾力打造微校园和漫校园两个网络平台,通过学生处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招生宣传信息近百条。2017年学校共面向全国16省(区)共招收新生2285人,其中在浙江省招生1570人(本科742人,高职(专科)500人,专升本289人,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39人),在外省招生715人(本科532人,高职(专科)183人)。

(二)财务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学校认真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实施“阳光财务”。及时制定或修改《衢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衢州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制度,并向全校或社会公开。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计财处部门网站、编印手册等形式,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通过“两代会”、信息公开网或部门网站向全校师生公开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实行各学院、部门(单位)财务“协管员”制度,定期开展培训,由其负责有关财务制度的进一步宣传解读工作。按照“五证合一”的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学校纳税人识别号,并向校内外公布。通过学校财务网站、招生简章、现场收费公示板等多种形式公开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通过OA办公系统、部门网站等及时对工资、住房公积金等调整作出说明。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衢州市财政局网站、学校信息公开网、实验室与设备处部门网站公开招投标、资产等相关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科研处网站设置专栏公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及决算情况、科研项目申报情况及结果公示。

(三)组织、人事信息公开

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按规定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兼职情况,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衢州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等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免文件均在校内OA办公系统和公告栏上公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对于人事人才、项目评审、评奖评优,特别是教师职称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出国选派等,从初审、考核考察、公示到最终结果,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并接受纪委监督。针对职称评审、人才招聘、收入分配、绩效改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制定与完善,如《衢州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衢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修订)》《衢州学院教职工收入分配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有关收取或减免费用等信息的情况。

(三)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效地保障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公开各种信息的做法基本满意,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增设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交流反馈、强化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等。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科学、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是落实好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基本要求,是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大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前提条件。本学年,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校院两级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形式、范围、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备、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效果的评议机制还需探索。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的认识。组织各学院、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不断深化各学院、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员培训交流机制,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和工作交流,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纪检室、党委(校长)办公室等部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继续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对于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公开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衢州学院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http://www.qzc.edu.cn/xxgk/list_124.aspx)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衢州学院办公室(电话:0570-8015113,电子邮箱:qzxyxxgk@qzc.edu.cn)。

附件:衢州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表

                               衢州学院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衢州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