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
一、衢州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人才培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紧扣地方产业特色开展专业建设,着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面宽、创新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善于解决问题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
2. 科学研究。以学科建设为主线,瞄准学科前沿,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学科融合,培育新兴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提升办学特色,增强发展后劲,为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提供支撑。
3. 服务地方。立足衢州,面向浙江,服务地方,整合优势资源,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 ,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推进地方历史文化和现实发展问题研究,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4. 文化传承与创新。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充分发挥“南孔圣地”特有的区域传统特色文化教育作用,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学院部门预算包括:衢州学院本级预算。
二、衢州学院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衢州学院2015年收入预算18403.31万元,其中:一般(基金)预算拨款8381.65万元,占45.54 %;专户资金 5487.72万元,占29.82 %;其他收入114.14万元,占0.62 %;上级财政专项补助1952.48万元,占10.61%;上年结转收入2467.32万元,占13.41%。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衢州学院2015年支出预算18403.3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8296.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2.4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24.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7260.47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42.50万元、项目支出10176.2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24.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事务8,047.65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6407.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42.50万元、日常教学与实践支出80.95万元、 “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支出30.00万元、特种纸研究院及展示中心装修支出50.00万元、衢州学院二期建设贷款利息支出537.10万元。
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事务330.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公共设施及教学、实验场所维修改造。
3.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专项上解支出(项)事务4万元,主要用于普通话测试费代收代缴款项。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0.00万元,比上年下降16%。主要用于学校教师出国培训、访学、进修;学生国际交流;学术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5.6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省相关业务单位、各高校、校庆接待以及离退休干部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4.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4.0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省以上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预算单位按照省以上文件规定要求,按照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4.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中小学校舍建设、中小学教学设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目以外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5. 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专项上解支出:反映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专项上解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