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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流程

浏览:509次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9日

   学校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衢州学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受理机构

衢州学院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学校层面的受理机构为衢州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层面的受理机构为各部门信息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0-8015112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衢州学院办公室综合科。  

邮编:324000

电子邮箱:qzxyxxgk@qzc.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衢州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衢州学院信息公开网下载,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广大师生,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学校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