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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1905次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1日
    衢州学院201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衢州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衢州学院201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要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三部分。具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2010学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载体,强化监督,全面推进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迈上新的台阶。
    (一)建立开展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省教育厅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学校专门召开会议通报了教育厅关于要求各高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学院、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协调小组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分别由校长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承担。同时,学校各部门(单位)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及有关事项。各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学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1〕1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衢州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衢院〔2011〕16号)。《实施细则》共分六章、三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我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依照《实施细则》,学校还编发了《衢州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和《衢州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组织了各部门(单位)对涉及到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建立“阳光高校”,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设立网上信息公开专栏。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qzc.edu.cn/xxgk/),内容安排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栏目、公开申请、公开制度等内容,方便师生查阅公开的各类信息。二是完善意见征求机制。通过校长信箱方便师生就日常教学、生活等各项工作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由受理部门作出答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在信息公开网上建立最新公告公示栏,对事关学校师生重大利益的决策、规定、计划、可行性论证、获奖名单等正式发文之前,通过公示方式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2010学年,全校共主动公开信息3052条。
    2.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一是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全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二是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图书物资、修缮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3.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一是互联网,通过学校内部网、外网、信息公开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通过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学校信息;三是在学校有关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方便教职工查阅信息;四是召开教代会、校务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衢州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长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目前暂未收到过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学校、服务学校、法治学校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信息公开又是一项创新实践的工作。总体上,学校本年度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欠规范。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学校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